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令第3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4-04-10 10:56:36 发布人:河北众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号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7月11日

关于废止 、修改部分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 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 十大精神, 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  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  。经过清理, 决定对《关于颁发〈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管 理办法〉的通知》(电安生〔 1996917 号)  47 件规章 、行政 规范性和 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对《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令 2021 年第 41 号)  2 件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 66 号——海悦天地F座16层
电话:0311-85083775 传真:0311-85616978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冀ICP备19029181号-1
网站制作:有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