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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发《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发表日期:2021-03-09 09:54:29 发布人:admin

关于征求《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遥感调查工作,我部制定《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入河(海)排污口命名编码规则》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遥感调查技术规范》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3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李亚龙 仇鹏

电话:(010)65646332 65646334

传真:(010)65646335

邮箱:hjjq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7.《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9.《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1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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