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渤联环保处理有限公司VOC管控及废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渤联环保处理有限公司VOC管控及废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河北渤联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VOC管控及废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工程概要:项目建设VOC管控中心和废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处理废活性炭2.0万吨,并可实时监控、掌握园区内企业活性炭废气净化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活性炭的更换情况。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渤联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朝俞
联系方式:15231163589
邮箱: zlhbczb@163.com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WNtoZtGh4exHhuvlzUiXQ 提取码:89b5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沧州市渤海新区航运大厦5楼503室,电话:15231163589、收信人姓名:朱朝俞)、电子邮件(zlhbczb@163.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河北渤联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