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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邢台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发表日期:2020-12-18 16:21:20 发布人:admin

原邢台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工作范围为原邢台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邢台市龙泉大街1100号,占地面积为184222m2,约276亩。地块现状东侧为永康万国城住宅区,南侧为百泉大道,北侧为龙泉大街,西侧为冀南钢材市场。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柱状采样点74个,地下水采样点5个;现场钻探工作由石家庄申注建筑工程施工队完成,现场采样工作由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所有样品均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7项重金属(HM)、2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酸碱度(pH值)、重金属(锰、锑)、氟化物、石油烃、氰化物、酚类(甲酚、2,4-二甲基酚、2-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苯酚、2,4-二氯酚)、PAHs(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BTEX(1,2,4-三甲苯)、氨氮,共计69项;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与土壤一致,另外加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性指标23项,共计92项。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所有检出因子的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除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外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超标因子为常规因子溶解性总固体和总硬度,由于局部地质原因导致区域部分因子偏高,该地块内污染识别特征因子均未超标。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满足相应风险筛选值,可用来建设相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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