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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内丘县[2021]00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日期:2021-04-23 12:24:46 发布人:

邢台市内丘县[2021]00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邢台市内丘县[2021]002号地块位于邢台市内丘县县城西北部,地块面积24524.77m2,四至范围:东侧和北侧为西关村农田,南侧为北外环路,西侧为西环路。根据《内丘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本地块20世纪90年代之前为农田,90年代东北侧建设民兵训练基地,2005年西南侧和东南侧分别建设1座小型水泥搅拌站和个人小型养猪场;2013年小型养猪场、小型水泥搅拌站拆除,民兵训练基地西侧围墙拆除、西侧训练场平整,同年地块内及地块西南侧孔雀城小区开始施工建设;2015年孔雀城小区基本封顶,至今未入住,除此之外调查地块无其他变化。本地块内涉及孔雀城小区6#、14#、15#、16#(部分)住宅楼及1#综合楼(部分)。本地块周边1958年之前为农田及村庄,1958年地块东北侧620m建设邢台鑫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至2003年,被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收购,建设至今一直从事水泥及熟料生产和销售,涉及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根据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潜在污染源的分析,认为本次调查地块使用过程中原小型养猪场可能会通过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产生重金属(砷、铅、铜等)污染;周边企业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重金属(砷、铅等)和氟化物污染影响。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9个,共采集26个土壤样品,根据现场PID、XRF快速检测结果,共送检20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并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酸碱度(pH值),S1、S2、S3点位表层土壤样品加测氟化物(可溶性),S3、S4、S5、S6点位土壤样品加测有机农药类(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共8项)。本次调查样品筛选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作为土壤污染物是否超标的评判标准。

送检土壤样品中检出因子为重金属(铅、镉、铜、镍、汞、砷)和氟化物(可溶性),铬(六价)、有机物及农药类物质均未检出,其中重金属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氟化物(可溶性)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本地块可以用来建设相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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